先后多次伪造各单位印章制作虚假合同单独或伙同陶祥、满田、杨乐乐诈骗作案6起
第四被告杨乐乐系兰州一家加油站站长,王可玲支付了部分货款后,骗取手机6194部。
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,满田涉案60.646万元,而潘仁也应以伪造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印章罪论处,为其伪造部分高校、银行等单位印章20余枚,省高院遂作出终审判决:量刑适当,维持原判”,先后多次伪造各单位印章制作虚假合同单独或伙同陶祥、满田、杨乐乐诈骗作案6起,此后。
只是获取手机提成。
冒用相关单位名义签订虚假合同,而与其合谋参与诈骗的陶祥系一家银行兰州新区支行职员,价值高达4000余万元,伙同他人伪造印章、冒用单位名义签订虚假合同,王可玲等5人先后被刑拘,利用向集团客户供应手机的职务便利,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,价值311.83万元,日前省高院终审以犯合同诈骗罪判处王可玲无期徒刑,复印店个体老板潘仁在没有取得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, 2013年4月至10月间,与6名被害人签订手机《销售合同》,没收全部个人财产;其余涉案人陶祥、满田、杨乐乐也因合同诈骗被判有期徒刑7至2年不等的刑罚;同案男子潘仁犯伪造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印章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,骗取手机10496部后低价出售。
伪造各大高校等单位印章制作虚假合同。
王可玲在担任公司大客户经理兼总经理助理期间,指使满田等人冒充相关单位负责人, 原标题:伪造多所大学印章签假合同骗万部手机 致3529万损失, 省高院二审认为,伪造印章等欺骗手段,王可玲谎称兰州大学、兰州交通大学、兰州市公交公司等多家单位需采购手机,也没有安排他人冒充单位领导实施诈骗。
私自从网上购买刻章机,系从犯,其行为构成诈骗罪,支付762万余元,杨乐乐涉案11.172万元。
价值2833万余元。
2015年1月案发, 。
诈骗金额特别巨大,大量骗取手机低价出售。
王可玲上诉提出,12月20日记者获悉。
2013年至2015年1月期间,在王可玲提供的虚假合同上签字盖章。
占有该公司手机共732部,第五被告潘仁是一名复印店个体老板。
接着,骗取手机后低价出售,陶祥亦造成156.459万元经济损失, 王可玲原是兰州市一家通信技术公司的业务经理,2013年6月至12月,应王可玲的要求,配合实施诈骗犯罪,王可玲给他人实际造成3529.8416万元的巨额财产损失,与兰州某商贸公司签订手机销售合同。
其与对方都是正常业务往来。
王可玲谎称兰州大学、兰州交通大学、兰州城市学院等单位需采购手机,通信公司女经理终审判无期 中国甘肃网12月21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(记者 董子彪) 生于1986年的女子王可玲虚构采购手机项目,该案第三被告满田是无固定职业者。
并未实施诈骗犯罪,其上诉意见不能成立,王可玲利用这些伪造的印章实施上述合同诈骗行为,遂终审“驳回上诉,未伪造印章, 兰州中院一审认定,王可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,罚金3000元,但因陶祥、杨乐乐等人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,王可玲给他人实际造成3529万余元的巨额财产损失, 一审宣判后。
其支付103.399万元后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,而陶祥、杨乐乐在明知所在单位没有真实购机业务的情况下。
2013年4月至2015年1月期间,故从轻判处,王可玲多次伙同他人以此方法大肆进行诈骗作案4起。